以公開促公正——新晃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舉行公開聽證
2022-06-02 16:18:5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向東 向全有 | 點擊量:684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向東 向全有)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增強司法辦案透明度。近日,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召開檢察聽證會。聽證會由副檢察長李新平主持,邀請人民監(jiān)督員、公益訴訟“益心為公”志愿者參加。
2021年7月,余某某電話邀約黃某某、張某某到新晃縣林沖鎮(zhèn)唐家村的一條溪流內用電魚機電魚。經(jīng)新晃侗族自治縣農業(yè)農村局認定,余某某使用的電魚機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第三十條和《湖南省漁業(yè)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中禁止使用的漁具,三人的行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同時破壞了當?shù)貪O業(yè)資源,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新晃縣檢察院將該案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立案后,督促余某某等三人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并在《正義網(wǎng)》公開賠禮道歉,現(xiàn)社會公共利益已得到保護,新晃縣檢察院擬對該案終結審查。
新晃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闡明證據(jù)、充分釋法說理后,聽證員進行評議,認為檢察機關能結合案情,明晰法理,對案件處理得當,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這該起案件的擬辦意見。
本次聽證會,檢察機關廣泛聽取各方代表意見,以“看得見”“聽得到”的形式宣傳檢察機關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行為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檢察機關將進一步落實中央長江流域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重大決策,讓新晃的山更青,水更綠。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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