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齊上陣、姐弟皆上鞍”——家族式電信詐騙團伙被摧毀
2021-09-18 13:41:4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戴煬 姚海清 | 點擊量:13727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戴煬 姚海清)“雷霆行動”開展以來,雙峰縣公安局青樹坪派出所全體民警、輔警聞令而動、迅速出擊,向各類違法犯罪發(fā)起凌厲攻勢,打擊鋒芒直指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食藥環(huán)領域犯罪、侵財犯罪、毒品犯罪等影響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各類違法犯罪,9天內(nèi)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8人均被雙峰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日,派出所教導員朱勝平通過細致摸排,獲悉永豐街道的黃某在自己家中設立“工作室”實施“殺豬盤”電信網(wǎng)絡詐騙的重要線索后,迅速組織民警開展秘密偵查,9月9日凌晨,青樹坪派出所與縣局刑偵大隊密切配合,在該詐騙窩點內(nèi)當場抓獲正在從事電信網(wǎng)絡詐騙活動的黃某等4人,查扣作案用電腦6臺、手機10余部。
經(jīng)查,今年7月以來,黃某夫妻伙同妻弟彭某、彭某同學王某等人在自家窩點內(nèi),通過在網(wǎng)絡上打造虛假“白富美”人設與外地籍人員“交友”,再引誘外地籍人員進入其操控的投資平臺進行投資,以達到詐騙他人錢財目的,該團伙共計詐騙他人錢財10余萬元。
9月10日,黃某等4人均被雙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公安提醒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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